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抽检90批产品 不合格7批次

2015-12-10 17:45: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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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相国旗)昨日,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告中显示,在对90批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后发现不合格产品有7批次,合格率92%。据悉,本次抽检的不合格产品主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酒类、焙烤食品、蔬菜及其制品等。其中,张店海盛市场珊瑚水产商行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50723的海米检出二氧化硫。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寿光市严星食品厂生产的批号为20150918的麦特尔椰蓉鲜蛋糕菌落总数超标;标称田兆春生产的批号为20150804的猪头肉检出苯甲酸超标;标称张店海盛市场珊瑚水产商行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50723的海米检出二氧化硫;标称张彬生产的购进日期为20150805的黄金饼检出柠檬黄;标称黑龙江省尚志市贵宾酒厂生产的批号为20130308的特制三鞭酒标签不合格;标称临沂大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423的好之味八宝菜苯甲酸、乙酰磺胺酸钾超标;标称深州市昊润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818的秋韵月饼(果脯)脱氢乙酸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已销售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已立案查处,其中6起已结案,1起正在办理程序中。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及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投诉或举报。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不合格产品主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酒类、焙烤食品、蔬菜及其制品等。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通则》。
  抽检批次90批,不合格产品7批,检测项目为:粮食及粮食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铝残留量、甲醛次硫酸氢钠、甲醛次硫酸氢钠、过氧化苯甲酰;肉及肉制品: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胭脂红、苋菜红、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猪源性成分;水产及水产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胭脂红、日落黄、山梨酸、铅、镉、无机砷;酒类:酒精度、固形物、总酸、总酯、已酸乙酯、氰化物、甲醇;焙烤食品:铝的残留量、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柠檬黄、日落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蔬菜及其制品:苯甲酸、山梨酸、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等。
  不合格产品信息见附表。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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