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淄博水泥企业停窑

2015-12-10 17:03: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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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记者伊茂林 通讯员范增波)助力节能减排,共建生态淄博。昨日从市经信委了解到,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等特殊任务的熟料生产线外,其他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执行错峰生产有关约定,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停窑。
  我市水泥熟料生产线实行错峰生产。停窑期间,水泥熟料企业要按照新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加快脱硝和以减排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实现单位产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达标。错峰生产期间,企业要做好水泥窑检修、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保障职工工资待遇。
  水泥熟料企业供应能力强,在冬季需求较少时,应严格控制冬储熟料量,以减少资金占用、节约成本费用。要加强对冬季熟料储存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规程》和《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有关熟料储存要求,防止熟料露天存储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并积极开展稳定市场秩序、反对低价倾销、赊销等活动。
  我市将协调组织水泥企业签订《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自律公约》,自觉执行错峰生产有关约定,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错峰生产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能全面达标企业,督促其加大整改力度,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对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要进行约谈或曝光,拒不执行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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