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敲诈勒索他人高达30余次

2015-12-03 09:56: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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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晚报讯 (记者刘琳 通讯员高艺真)一名17岁中专在校生,伙同网上的“吧友”以借钱为由,敲诈勒索他人高达30余次。记者昨日从桓台警方获悉,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李某是一名17岁的中专生,经常上网的他结识了一帮“吧友”,也跟着学到了不少坏习惯。李某花钱非常快,为了能得到更多的零花钱,李某打起了歪主意,想到了向同学“借”钱,并很快将目标锁定在有较多零花钱的同学田某与陈某身上。
  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期间,李某伙同自己的“吧友”通过威胁、恐吓前前后后向田某、陈某“借钱”30余次,涉案金额达3000余元。田某和陈某怕惹事一直不敢声张。而这更加助长了李某的气焰,他胃口越来越大,每次要的金额也越来越大,无奈之下田、陈两人告诉了老师。在老师的严厉警告下,李某不仅没有收手,又锁定了另外两位同学继续“借钱”。被要走1000余元后,两位同学不想再给李某钱,于是选择了报警。
  经查,李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因李某涉嫌敲诈勒索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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