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住建部门获悉,从11月起至2016年4月底,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各区县要按属地管理要求,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包括市政园林工程、村镇在建项目)组织全面的拉网式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含市政、园林、监理企业)、各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涉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责任单位,依法处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挂牌督办,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此次行动从11月开始,至2016年4月底结束,市里将成立4个督导组,每月到区县督导一次,检查各区县集中行动在一线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对存在违法建设的单位,一律按顶格实施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约谈有关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实行挂牌督办、严肃问责,并向社会发布;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的,在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相关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李妍 通讯员 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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