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9 11:01: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冯艳辉 通讯员吴科颖 姚文浩)同学二人喝完酒后开车回家,不幸出了交通事故。董某坚称当时是死者李某开车,可经过交警调取监控发现,原来醉驾的董某才是真的驾驶人。昨天记者从高青交警大队获悉,经过民警说服教育,董某委托父亲到事故科承认了事实,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发现场
轿车撞上电线杆 伤者称当时死者为驾驶人
10月24日晚9时许,高青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唐北路韩连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已被送往医院。高青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辆沿唐北路由北向南行驶的银色长安小轿车,与路边电线杆发生碰撞,电线杆被撞断,小轿车严重变形,地面散落了许多汽车碎片,两名伤者均已送往医院救治。
经现场勘查,民警初步判断该起交通事故为单方事故。随后,民警赶往医院了解到,其中一名伤者李某已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伤者董某仍在接受检查。当民警向董某询问情况时,董某称自己为副驾驶乘客,与死者李某是同学,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由李某驾驶。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董某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11毫克。
事故现场有猫腻 原来醉驾者让死者“顶包”
民警在现场勘测过程中,了解到肇事车辆右侧受损严重,车身副驾驶位置严重变形,“从现场情况来看,受伤较重的应该是副驾驶位置,而不应该是驾驶室位置。”高青交警大队民警王警官表示。随后,民警调取了事故发生前的卡口信息,显示事故发生前是由董某驾驶车辆,同时民警多次走访附近群众和相关证人,多方证据证明事发时,车辆是由董某驾驶,而不是董某所说,由死者李某驾驶。
10月25日上午,民警再次赶往医院对董某进行说服教育,讲明利害关系。当天下午,董某委托其父亲前往高青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并向民警交代,事发发生时车辆是由董某驾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高青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应及时抢救伤员并拨打122报警电话,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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