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8 12:37: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摩托车 非机动车事故频发背后
周村交警提醒:非机动车出事故更容易受伤害 遵章守法更关键
晚报讯 (记者冯艳辉 通讯员孙梓涵)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作为轻便灵活的交通工具,为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由于驾驶人法律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等违法行为突出,导致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多发。周村交警介绍,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差,肆意违反交通法规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
一半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摩托车
今年7月18日,陈某某醉酒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周村杨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杨萌路与庆淄路东200米处,与因故障停在路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左后尾部相撞,陈某某死亡。今年10月13日,李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体育场路由南向北行驶至476号路段时,与由西向东斜穿公路的徐某某相撞,事故发生的同时,该二轮摩托车又与在该路段由南向北同向行驶的王某某相撞,致王某某受伤,徐某某死亡。
据统计,2015年以来,周村区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占到全部交通事故的23%,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交通事故占全部死亡交通事故的49%。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可谓道路上的“隐形杀手”。在大部分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中,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或产生二次伤害的主要原因。
非机动车事故频发 肆意违反交规是主因
采访中,周村交警大队民警介绍,城区主干道分为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车道,目的是有效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路线,避免因混行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可有些非机动车却仍在机动车道肆意行驶。这方面的安全隐患,以电动车尤为突出。
今年7月4日,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顺周村区姜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高塘村路段处,在路东侧机动车道内与步行的安某某相撞,致安某某死亡。8月19日,赵某某驾驶电动车在青年路机动车道内由东向西,当他逆行至周村区第二人民医院处,与同在机动车道内由西向东行驶的阎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两人受伤,赵某某被撞倒后险被过往的面包车碾压。据统计,今年以来,周村区涉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占到全部交通事故的30.2%,涉及非机动车的死亡交通事故占全部死亡交通事故的33%。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差,肆意违反交通法规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
民警介绍,不少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许多电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学习、不掌握,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更有一些非机动车驾驶人存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发生事故,因此,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掉头、争道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周村交警提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处于弱势,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非机动车驾驶人受到的伤害更大,遵章守法、文明出行更是每一个非机动驾驶人需要恪守的根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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