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尹杰)昨日记者从市公用事业局获悉,安徽芜湖市、山东青岛市近期接连发生两起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均造成人员伤亡。淄博市政府确定即日起,集中1个月在全市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明确提出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液化气的,一律依法取缔。对具备条件的餐饮场所、学校幼儿园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快管道天然气工程的建设步伐,逐步淘汰液化气,消除安全隐患。
4类违法情况
造成燃气安全重大隐患
城镇燃气特别是液化气涉及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大局。今年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市组织开展了深化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安全事故隐患,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严重违规违章企业。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燃气市场特别是液化气市场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违法经营、违法使用现象仍然存在,已经成为我市燃气行业的重大安全隐患。一是个别企业违法充装超期未检、报废等不合格钢瓶,在液化气中违法掺混二甲醚;二是部分餐饮企业对液化气进货渠道把控不严,从无燃气经营资质的不法气贩手中购置液化气,使得不合格钢瓶流入餐饮场所;三是部分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四是燃气用户对燃气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不够,相当一部分液化气用户缺乏安全用气常识。
地下、半地下空间
禁止违规使用液化气
餐饮场所面广量大,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对液化气行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从快、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对液化气储存、充装、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排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液化气的,一律依法取缔;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在媒体上公布合法液化气经营企业名单;液化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提供合格的液化气钢瓶,并对钢瓶的流向进行跟踪管理,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液化气;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送气工和送气车辆的管理,定期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加强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技术指导;燃气用户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各部门齐抓共管人员密集场所逐步淘汰液化气
液化气市场点多面广,涉及储存、充装、运输、经营、使用等多个环节,需要安监、质监、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燃气管理等多个部门根据职责共同监管。市政府要求各区县严格制定专项检查方案,重点做好液化气站点设施、液化气用户用气场所、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等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责令整改,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整改到位。要采取措施,对具备条件的餐饮场所、学校幼儿园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快管道天然气工程的建设步伐,逐步淘汰液化气,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