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3 10:20: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李妍)昨日,记者从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淄博分会场获悉,我市年底前将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和机构整合,成立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将完整地统一到一个部门,规范登记窗口设立,实行土地、房产、林权等登记工作一个窗口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整合、衔接过度、制度完善以及平台建设等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进行了总体安排,今年的工作重点就是职责和机构整合,年底前必须完成,实现“机构、职责、人员”三到位。我市将结合淄博实际,尽快制定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具体实施意见,把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成立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整合组建隶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整合时,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完整地统一到一个部门,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并规范登记窗口设立,实行土地、房产、林权等登记工作一个窗口办理,加强对统一登记环节的监督管理。在机构组建期间,国土、住建、房管、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资料移交、系统对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市将研究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在完善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全市不动产登记进展通报制度和动态联系机制。不动产物权和登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和意义的宣传,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对“保护权益、便民利民”的重要保障作用,纠正把这项工作与“反腐”、“征收房产税”、“降房价”直接联系起来的片面解读。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