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财政为青年创业贴息 缓解青年资金困难

2015-10-20 22:05:00    作者:王萍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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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2015年度淄博市青春创业专项贴息工作启动,面向青年创办的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缓解青年创业者资金困难。

  大众网淄博10月20日讯(记者 王萍 通讯员 韩冰 陆冰)近日,2015年度淄博市青春创业专项贴息工作启动,面向青年创办的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缓解青年创业者资金困难。

  据悉,淄博市青春创业专项贴息是共青团淄博市委争取淄博市财政资金,缓解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小微企业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13年开展以来,已为44家企业贴息100万元。以下为具体申请情况:

  一、面向群体

  青年创办的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

  二、申请时间

  10月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条件

  1.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社会信誉好,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2.申请企业须为初创型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经营项目属于微利项目,即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

  3.申请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企业要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

  4.申请企业就业带动能力强,带动5名以上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实现就业;

  5.申请企业单笔贷款不超过100万元,用途须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且须在2015年1-10月份已全部还清;

  6.申请企业须有银行对公账户;

  7.获得过省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享受市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企业以及享受过省市级财政专项扶持或贴息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四、注意事项

  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淄博市青春创业贴息申请表(经办银行盖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最近一个月职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企业盖章);

  6.经办金融机构审核确认的贷款合同;

  7.银行收取的贷款利息清单;

  8.近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提交申请后,团市委将与市财政局共同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择优扶持。

  申请表下载:

  登陆淄博共青团网站(http://www.zbccyl.org.cn)

  咨询电话:0533—3181385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群工楼217房间(团市委工农青年部)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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