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供暖补贴27日起发放

2015-10-13 14:09:00    作者:袁菲菲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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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淄博市人社部门获悉,淄博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低收入群体供暖补贴发放工作,将于10月27日至11月1日集中发放,过期不补。

  大众网淄博10月13日讯(记者 袁菲菲)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淄博市人社部门获悉,淄博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低收入群体供暖补贴发放工作,将于10月27日至11月1日集中发放,过期不补。

  根据相关规定,发放范围如下,户籍在张店区或淄博高新区的下列人员:已宣告破产企业未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原市属、张店区属、高新区属企业正在领取失业金及领取完失业金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已进行2015年度审验,档案在人社部门代存)。发放补贴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过期不补。

  具体补贴标准为中心城区失业和下岗人员供暖补贴实现定额补贴,每人313元。领取供暖补贴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管理)合同书。发放办法如下:已宣告企业破产未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由清算组负责发放;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由企业负责发放;已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尚未再就业(在人社部门代存档案)的失业人员,按原企业隶属关系,分别由淄博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张店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和高新区人社局负责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供暖补贴,今年直接打入个人失业保险金银行卡,不需要到现场领取。

  市级发放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国陶瓷科技城会展中心主楼二层),乘坐2路、12路、127路、132路、167路、168路等线路公交车可达。咨询电话:12333。

  张店区发放地点:各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和张店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服务大厅;各镇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领取。咨询电话:2286787、2286289、2180298。

  高新区发放地点:淄博市高新区建行一楼大厅(淄博市高新区火炬大厦对过)。咨询电话:3580551。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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