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国土资源原副局长受贿案 一审被判五年

2015-10-13 09:18:00    作者:边增雨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临淄;国土资源;副局长;受贿案;一审
[提要]13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了解到,12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三起公诉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正科级干部1名。

  大众网淄博10月13日讯(见习记者 边增雨)13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了解到,12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三起公诉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正科级干部1名。

  由淄博市临淄区院立查并提起公诉的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原副局长陈志平(正科级)受贿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陈志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淄博市临淄区院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无理阻碍临淄齐福大厦建设施工的被告人李效科、于希海依法提起公诉。

  淄博市临淄区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对宣传、习练“法轮功”邪教的被告人黄家盛、李桂娥提起公诉。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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