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提出“十项禁令” 严防节日“四风”问题

2015-10-02 19:42:00    作者:于越高菲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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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0月2日,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双节期间,淄博市临淄区纪委、监察局紧抓节日时间节点,就节日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大众网淄博10月2日讯(见习记者 于越高菲)10月2日,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双节期间,淄博市临淄区纪委、监察局紧抓节日时间节点,就节日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明确提出“十个严禁”规定,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过节行为。具体内容包括: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驾、严禁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购物卡、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土特产、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向下级单位和服务对象摊派转嫁费用、严禁其他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淄博市临淄区纪委、监察局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惩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

  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个严禁”等行为进行监督。临淄区纪委区监察局开通了举报电话:0533-12388,并设立了举报信箱,在临淄纪检监察网开设了网络监督举报和曝光平台。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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