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男子专偷未落锁车子 民警提醒市民需及时报案

2015-09-29 16:50:00    作者:于越高菲 王鹏程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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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在牛山路一家宾馆里住着一名中年男子,没见他出去工作,可每天都找收废品的卖自行车,很可疑!”9月14日,淄博市临淄公安分局孙娄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

    大众网淄博9月29日讯(见习记者 于越高菲 通讯员 王鹏程)“在牛山路一家宾馆里住着一名中年男子,没见他出去工作,可每天都找收废品的卖自行车,很可疑!”9月14日,淄博市临淄公安分局孙娄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

  民警立即赶往宾馆,锁定了群众举报的男子,并进行跟踪。民警发现,男子从宾馆里出来后,虽多次进出附近生活区,但都没有偷车行为。

  当天下午13:00许,在某小区内,男子骑上了一辆没有落锁的电动车,骑到了所住宾馆附近的一间储藏室。随后,男子又到牛山路附近的小区,骑走了两辆自行车。

  民警没有贸然行动,而是继续跟踪。15:00许,男子骑着电动车找到了一个收废旧物品的。当两人准备交易时,民警立即上前询问该男子电动车来源,男子立即承认这车是偷来的。民警随即将男子抓获,带至派出所。

  据了解,该男子25岁时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被劳动教养3次。2014年,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8月13日刚刚出狱。

  出狱后,丁某并没有回家,而是直接租住在了临淄牛山路上的宾馆里,并租了一间储藏室放盗窃来的电动车和自行车。丁某坦言,“盗窃不用费体力也不用动脑子,来钱快”,“他们以为停车后几分钟就出来,可哪怕只有一分钟,对我来说也足够了,骑走没有落锁的车,就像在马路上捡钱一样简单。”将丁某抓获后,民警查看报案记录,发现这17起案件中只有4名市民报警。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停车时一定要落锁,这样既可以给盗窃嫌疑人制造障碍,也会避免遭受损失。另外,物品被盗后不要以为案值小就不报案,及时报案才能便于警方破案,尽最大可能地挽回损失。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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