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淄博9月24日讯(见习记者 于越高菲 通讯员 李洪春)近日,淄博市淄川公安分局服装城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王某报案,受害人称9月22日上午9时许,其在家中用座机接到一个语音电话,最后被“联通公司员工”联合“武汉警官”共计骗走5000余元。
电话接通后,对方称是联通公司的,两个小时后要给王某停网、停电话。语音电话还称如有疑问可以拨“9”号键转人工服务。王某遂立即摁了座机“9”号键,一个自称是联通公司工号为1733的李姓男子接了电话。王某就问对方为啥要给她停电话,对方称可以帮助查询一下。过了二三分钟,对方回复说有一张在武汉市江安区交通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和王某的电话绑定了,这张银行卡欠费2586元,所以才要将王某的座机停机。王某说自己根本没去过武汉,也没有在武汉办理过银行卡。对方说可能是有人盗用了王某的身份信息办了银行卡,还说他可以帮助王某报警。
这时王某听到电话中有拨号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有一个自称是武汉市江安区公安局的陈“警官”和王某通话,王某就说要报案。陈“警官”说现在冒充警察的电话诈骗很多,王某可以先确认一下他的警察身份。陈“警官”告诉了王某其单位的电话号码,还让王某通过拨打114查询一下这个电话号码是不是公安局的电话。王某遂拨打114查询了一下这个电话号码,经过查询这个电话号码确实是武汉市江安区公安局的联系电话。
一会儿后,陈“警官”就用这个电话号码给王某打来电话,并向王某仔细询问案件情况。经过详细咨询,陈“警官”说要和总部联系,王某在电话中听到有对讲机一直呼叫总部的声音。陈“警官”告诉王某一个叫李明的犯罪嫌疑人供述王某曾卖给他一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和一起216万元的案件有关,需要王某到武汉做笔录。王某说自己根本不认识李明,也没有卖银行卡,自己身体不好也不能到武汉去做笔录。
陈“警官”就说可以在电话中做个笔录,并要求王某将自己银行卡的钱全部转过去核查一下其是否参与过这起案件。王某立刻分三次将自己银行卡内的5200元汇到陈“警官”一个指定账号上。汇完款后,陈“警官”又让王某继续汇款54000元,王某表示自己银行卡内已经没有钱了,陈“警官”立即挂断了电话。
王某继续拨打陈“警官”的电话已经无法接通了。王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立即到淄博市淄川公安分局服装城派出所报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