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1 11:51: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桓台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所长巩汝山做客大众网(曹亮-摄)
桓台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所长巩汝山与网友进行交流(曹亮-摄)
小记者代表与桓台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所长巩汝山互动交流。(曹亮-摄)
桓台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所长巩汝山(左二)、社区民警王正刚(右二)、户籍民警王云侠(右一)做客大众网。(曹亮-摄)
大众网淄博9月10日讯(见习记者 丁稳)9月10日上午,桓台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所长巩汝山做客由桓台县公安局与大众网联合主办的《桓台警方在线》访谈栏目。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日趋猖獗,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在访谈中,巩所长结合实际案例,为网友们讲解如何识别诈骗手段,谨防上当。
常见的几种诈骗手段有:
一、互联网购物诈骗。嫌疑人在网上设立虚假购物商店,以超低价吸引消费者。受害人与其联系后,嫌疑人便会以先交费再发货或者交纳押金、协调费等为由骗受害人汇款。
二、网络中奖诈骗。受害人上网时会显示QQ中奖或网络游戏中奖,要获得奖金必须先交纳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名目。
三、网络荐股、帮忙购买股票诈骗。嫌疑人以帮助选股票付酬劳、收益分成或帮受害人购买股票为由骗取受害人汇款。
四、盗用QQ借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手段,盗用某人QQ后,分别给其QQ好友发送借款信息,进行诈骗。
五、网上和电话交友诈骗。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和报纸等刊登个人条件优越的交友信息(如:谎称自己为“款姐”或“富商”),在网络和电话沟通中,以甜言蜜语迷惑事主。后以在途中带给事主的礼物属文物被查扣为由让事主垫付罚款或保证金,或以自己新开店铺让事主赠送花篮等礼物为由,让事主向其同伙账号内汇款。
针对此类骗术,巩所长提醒网友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严防上当:
一、不贪便宜。虽然网上东西一般比市面上的东西要便宜,但对价格明显偏低的商品还是要多个心眼,这类商品不是骗局就是以次充好,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受骗上当。
二、使用比较安全的安付通、支付宝、U盾等支付工具。调查显示,网络上80%以上的诈骗是因为没有通过官方支付平台的正常交易流程进行交易。所以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不嫌麻烦,首先看看卖家的信用值,再看商品的品质,同时还要货比三家,最后一定要用比较安全的支付方式,而不要怕麻烦采取银行直接汇款的方式。
三、仔细甄别,严加防范。那些克隆网站虽然做得微妙微肖,但若仔细分辨,还是会发现差别的。您一定要注意域名,克隆网页再逼真,与官网的域名也是有差别的,一旦发现域名多了“后缀”或篡改了“字母”,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了。特别是那些要求您提供银行卡号与密码的网站更不能大意,一定要仔细分辨,严加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千万不要在网上购买非正当产品,如手机监听器、毕业证书、考题答案等等,要知道在网上叫卖这些所谓的“商品”,几乎百分百是骗局,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更不能参与违法交易。
五、凡是以各种名义要求你先付款的信息,请不要轻信,也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你的财物一定要在自己的控制之下,不要交给他人,特别是陌生人。遇事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电子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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