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前淄博居民用热可报停 两种方式均可

2015-08-27 14:25:00    作者:孙艳芹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行驶 离合器踏板 山区道路 车速
[提要]为进一步加强供热行业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住宅集中供热服务和供热报停手续,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昨日发布居民用热报停通知,凡符合相关条件需要报停的居民用户(房屋所有人),10月15日前须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止用热申请

  淄博热力有限公司规范城市住宅集中供热服务和供热报停手续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薛燕)为进一步加强供热行业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住宅集中供热服务和供热报停手续,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昨日发布居民用热报停通知,凡符合相关条件需要报停的居民用户(房屋所有人),10月15日前须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止用热申请,经供热单位审核同意后,办理停热手续,报停方式分为现场报停和电话报停两种。 

  现场报停:居民可持缴费信息卡及有效证件,到所属辖区供热分公司填写《用户报停申请单》,办理“报停”业务,逾期不予办理。电话报停:居民可电话至辖区分公司报停,预留缴费信息卡号、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辖区分公司现场与用户核实签字后,予以关停。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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