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3名正科级干部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2015-08-27 09:37: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正科级 逮捕 受贿罪 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
[提要]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永胜、王福东、王红新等三名正科级干部决定逮捕。

  淄博齐鲁网8月27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永胜、王福东、王红新等三名正科级干部决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永胜(正科级)决定逮捕

  近日,经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周村区教体局原副局长兼体育管理中心主任孙永胜(正科级)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福东(正科级)决定逮捕

  近日,经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淄博市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科原主任科员王福东(正科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红新(正科级)决定逮捕

  近日,经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淄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科原科长王红新(正科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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