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母子钱证丢失流浪街头 民政部门送乞讨母子顺利返乡

2015-08-26 12:58: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晚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王艺瑾 张凯 田菲)一对外地母子在张店丢失钱和身份证件,无奈之下只得流浪街头,昨天在我市民政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乞讨母子顺利踏上了返乡的汽车。
  8月24下午,张店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进行街面巡查,排查流浪乞讨人员,他们巡查至淄博火车站附近时,发现一对母子坐在火车站东侧公共厕所门前,母亲约40岁左右,孩子有10岁左右,两人都显得十分疲惫,看样子像在这里停留了很长时间。民政工作人员立即上前询问母子俩是否需要帮助,起初,母亲对工作人员的询问很抗拒,精神状态也不是很好,说不清自己的情况。工作人员耐心给她讲解民政的救助政策,询问她们是否想回家。孩子立即表示想回家,想上学。工作人员拿来火腿肠、方便面,孩子看到吃的,先是很礼貌地询问是否可以吃,得到肯定的答复后,立即打开一根火腿肠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孩子告诉工作人员,他中午没吃饭有点饿了。经询问了解到,流落街头的母亲姓程,儿子叫小豪(化名),因为出来打工被骗,母亲的身份证和钱都丢了,母子俩在淄博火车站附近流浪了好几天了,每天只能在桥下露宿,靠捡拾垃圾生活。
  民政工作人员计划为母子俩购买回家的车票,没想到被孩子母亲拒绝。询问后这位母亲表示,自己刚与孩子父亲离婚,娘家生活非常困难,回家后怕“连累”亲属,所以不想返回原籍。经民政工作人员和附近群众的劝说,母亲终于决定接受救助,带孩子回家。当天,母子俩在市救助站“安家”。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昨天一大早,母子俩已被送了归家的汽车。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