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大将“现场问政”13部门水源保护

2015-08-14 14:30:00    作者:李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水源保护 管理条例 保护管理 太河水库 饮用水源地
[提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日就《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向13个部门开展专题询问,这是全省首次就地方性法规进行专题询问。询问人员的范围是,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淄川、博山两区各3名,张店区2名)。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李超 通讯员 巨荣俊)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日就《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向13个部门开展专题询问,这是全省首次就地方性法规进行专题询问。

  接受专题询问的部门为市水利、环保、发改、公安、财政、国土、住建、农业、林业、卫计、旅游、规划、工商局。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本次专题询问,了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管理条例》的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保护管理措施、认真整改问题,促进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

  询问人员的范围是,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淄川、博山两区各3名,张店区2名)。

  询问人员根据《管理条例》规定的保护管理措施和部门的责任分工,以及调研了解的情况,询问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管理条例》的情况,包括履行职责、落实措施、部门协同配合、日常监管等,询问题目由询问人员自行拟定。

  分组审议报告期间,每个审议小组从询问人员范围中推荐4-6名询问人员。

  询问开始,询问人举手申请询问,由主持人指定具体询问人进行询问。询问人可以就某个方面的问题询问某一个主体责任部门,也可询问相关的责任部门,还可以就同一个问题进行追问。接受询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回答询问。经主持人同意,本部门相关负责人可以作补充回答。询问结束,市政府领导针对此次专题询问情况发言;主持人对本次专题询问进行小结。

  询问结束后,市人大农委会同办公厅根据询问和部门的回答情况,组织整理询问问题,交有关部门办理和回复,并在年底前将部门办理和回复情况书面印发常委会会议。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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