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4 10:13: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向空气异味宣战,改善环境质量”,是淄博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民生工程,是进一步遏制各类生产生活异味扰民,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从8月14日开始,张店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空气异味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七大空气异味包括工业企业异味、畜禽养殖异味、废品收购点焚烧异味、城市排水异味、汽车维修点异味、餐饮业油烟异味、加油站油气异味。专项行动涉及环保、城管、住建、畜牧、公安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只有相互协调,齐心协力,才能完成这一重大任务。
工业企业异味是整治重点
张店区范围内所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及产生其他化工异味的重点行业,重点燃煤企业成工业企业异味整治的重点,具体包括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使用排放行业,及其他使用或产生化工异味行业。
对于所有不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各类“土小”化工企业,坚决关停取缔。同时,淘汰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淘汰所有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涂料、胶黏剂等生产装置,淘汰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且实施削减和控制缺乏经济可行性的工艺和产品。全区范围内淘汰各类“土小”化工企业。
另外,抓好火电、钢铁、水泥、建陶、供热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治理和环境管理规范化工作,做好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的淘汰、治理工作,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稳定达到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取缔城区内20吨/小时以下直燃煤锅炉,取缔辖区内10吨/小时及以下直燃煤工业锅炉、茶浴炉,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张店环保分局作为工业企业整治牵头部门,将加强对治理情况的综合协调与督导调度,推进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指导,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治理机构现场进行技术对接,指导工业企业按照实际情况细化治理方案;要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对辖区内所有产生异味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登记造册,按照“一企一册、疏堵结合”的原则,采取“关、治、搬”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张店区工业企业布局散乱、设备简陋、工艺落、管理粗放、恶意排污的现象。
其它异味整治均有标准
畜禽养殖异味、废品收购点焚烧异味、城市排水异味、汽车维修点异味、餐饮业油烟异味、加油站油气异味同样如此,从整治目标、时间、范围、要求、责任分工等方方面面,都有明确标准或要求。
畜禽养殖异味整治范围包括张店区内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农贸市场活禽宰杀点。对于分布在建成区、村居内、胶济线和高速公路两侧200米以及对建成区、村居有较重影响的养殖(屠宰)场(户),一律关停取缔;对建成区及村居外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没有采取污染治理措施、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养殖(屠宰)场(户),一律取缔或者迁入规模养殖集中区。对于选址不符合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活禽宰杀点一律关停取缔。
对城区内占道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一律取缔。对城区内和城乡结合部及胶济线、高速路两侧的废品收购站(点)重点整治,不符合规划要求或在市民居聚区周围私设的废品收购站(点)依法取缔;对允许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严禁焚烧垃圾,坚决杜绝异味、烟尘污染。城市排水异味整治要确保化工污水达标排放,杜绝洗车废水、餐饮业户油污废水和剩饭残渣进入雨水管道。汽车4S店及维修点产生的油抹布和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当依法处置;喷漆作业全部在标准喷漆房进行,废气要集中收集处理。严禁4S店及维修点焚烧各类维修处理垃圾。
餐饮业油烟异味,包括全区范围所有排放油烟和废水的宾馆、酒楼、饭店、餐厅、食堂和移动餐饮业户等餐饮单位。对现有餐饮业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依法予以处罚。已办理环评手续但油烟污染防治未达到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治理或整改未达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油烟污染严重的餐饮点位和未更换配有油烟净化装置设备的露天烧烤依法处罚、整治,拒不治理的,依法禁止其经营活动;新建建筑的餐饮部分,要对易产生油烟区域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并考虑与居住区相对隔离。各类加油站的油气必须全面完成三级回收治理改造工作。对拒不执行三级回收改造的加油站,将采取处罚、停业整治等措施。
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
据了解,张店区要求各镇办、园区管委会和各责任部门对七大类异味产生点源进行摸底排查,分类确定治理名单,量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及时调度整治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对各类异味产生单位定期进行通报和曝光。
工业企业异味整治:2015年8月25日前完成产生异味企业的排查工作;10月20日前对排查企业进行关停、治理、搬迁的分类,依法关停所有不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各类“土小”化工企业,治理企业完成治理方案设计并全面启动治理工程;12月1日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中确定的治理任务,12月初区指挥部进行全面验收;201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企业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形成全天候巡查制度。
畜禽养殖异味整治:2015年8月25日前完成畜禽养殖点异味点源的排查工作;12月10日前完成治理任务;12月31日前区指挥部对各镇办(园区)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废品收购点焚烧异味整治:2015年8月25日前完成废旧收购点异味点源的排查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治理任务;12月15日前区指挥部对各镇办(园区)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城市排水异味整治: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工业企业排放废水检查,确保达标排放;2016年6月底前,对接入城区污水管道的化工企业废水管网进行改造;2015年12月底之前完成洗车废水进雨水管网和餐饮业户倾倒油污废水整治任务。
汽车维修点异味整治:2015年8月25日前完成汽车4S店及汽车维修站(点)的排查工作;12月7日前完成汽车4S店及维修点异味整治;12月21日前指挥部对汽车维修点异味整治进行检查验收。
餐饮业油烟异味整治:2015年8月25日前完成各类餐饮、宾馆等异味点源的排查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整治;12月15日前指挥部完成整治验收工作。
加油站油气异味整治:2015年8月25日前完成全区所有加油站的摸底排查工作;2015年11月30日前全区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三次治理任务;2015年12月20日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张店区政府成立空气异味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主要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计划安排、调度督导、情况通报和检查验收;各镇办事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是本次空气异味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开展辖区内各类异味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是空气异味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主体。
除了七大空气异味整治,张店区还将进行孝妇河综合整治。推行清洁生产,强化工业点源源头治理,开展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河道底泥污染治理工程,组织实施漫泗河、孝妇河回用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在孝妇河湿地公园建设水质自动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保障孝妇河湿地公园水质环境安全,解决流域内污水直排问题,恢复河道湿地,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为切实做好空气异味整治暨孝妇河“治用保”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张店区区委、区政府成立空气异味和孝妇河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成立以区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区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镇办(园区)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组、督导组、技术组、执法组和宣传组。
每一个组都确定了组长、副组长、成员,同时明确了主要职责,全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综合组负责每周调度各镇办、各部门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制定每周工作重点和计划及任务清单,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助解决;督导组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督导有关责任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对整治工作不力,督办事项不及时整改落实的镇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技术组负责分类制定技术规范和实施细则,提供“一企一策”、“一点一策”的技术指导;执法组联合有关部门对综合整治过程中不按要求进行整治、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以及阻挠执法的进行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宣传组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记者袁一军 通讯员白玲 韩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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