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下调至10% 较去年降了两个百分点

2015-08-06 13:56:00    作者:樊伟宏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企业职工 企业工资指导线 工资增长 基准线 工资集体协商
[提要]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日,淄博市政府发布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呈下行趋势。 制图 汪星

  本报8月4日讯(记者 樊伟宏) 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日,淄博市政府发布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了解,全市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4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238元(估算数)为基数确定,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换算出来即今年平均工资要达到55261.8元,换算到每月为4605.15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8%,即不超过59280.84元,换算到平均月工资不超过4940.07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4%,即为52247.52元,换算到平均月工资不少于4353.96元。

  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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