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5 17:28: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8月5日早上7点20左右,驾驶人刘某驾驶车辆沿世纪路由北往南行驶,快行驶到世纪路与新村路路口时,刘某想由直行车道变向左转车道,而此时正值上班高峰,左转车道上的车较多,刘某仍坚持变道,但是左转车道车距较小,刘某变道失败。当左转车道绿灯亮起时,车辆依次通行,当刘某左前方的黑色车辆通过后,刘某趁机变道“加塞”,不料被后方紧跟的面包车撞上,造成双方车辆损失,影响了世纪路由北往南的车辆正常通行。
事故发生后,面包车车主报了警,经交警现场调查后,刘某负事故的全责。刘某辩解道,在我第一次变道时,左转车道的面包车就知道我要变道了,而且当时车也停着,绿灯亮起时,前方车辆行驶,我紧跟后面,后面面包车看到我要变道还碰了我,明显应该是他的责任。对此,张店交警大队民警答复,道路标志标线实线禁止压线,虚线时可以变道,并且变道时须观察好路况,以免影响直行车辆通行,如果车辆压实线变道加塞,引发交通事故,违法变道车辆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了解到,近期天气炎热,不少驾驶人在路上行驶等候信号时缺乏耐心,出现违法变道,强行加塞的情况,这种交通违法行为很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因此,提醒驾驶人朋友们,上路行驶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耐心等候信号通行,不得乱超车,乱变道,驾驶车辆时保持冷静谨慎的心态,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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