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袁一军 通讯员李健)早在2012年11月颁布施行的《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水库管理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进行水上训练、比赛、游泳等活动。然而7月31日,记者来到萌山水库采访发现,“水深危险,禁止下水游泳”的警示牌几成摆设。
7月31日,记者来到萌山水库采访。汽车绕湖而行,“水深危险,禁止下水游泳”的警示牌随处可见。但严厉的警示,也不能阻挡住酷暑之中人们对于水的那种强烈的亲近欲。
在西岸的湖滨广场,记者遇到几个沿湖巡查的渔政执法人员,正在对来此游玩的一对男女进行安全宣传。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正值暑假,来这里游玩的人很多,这其中,很多是十六七岁的学生,也有不少打工的年轻人。“越是年轻人,越是不听劝说,有的说天这么热我们不在办公室里吹空调,出来多管闲事;有的说自己会游泳,不会出事。”
执法人员说,下午来游玩的要多一些,他们个个脸红扑扑的,一看就知道刚喝了酒。有一次,几个年轻人酒后来这里下水,执法人员发现后,劝他们赶紧上来,但几个人根本不听,最后执法人员警告说,再不上来就打110,几个人这才很不情愿地上了岸。
上周,执法人员发现几个年轻人下水游泳,好说歹说把他们劝走了,但执法人员前脚刚走,这几个人又溜回来再次下水。不幸的是,这一次,其中一个人的生命就此划上了句号。
为防患于未然,早在今年的4月份,执法人员就开始进行禁泳宣传工作,在水库周边敏感区域新设40块禁泳警示牌,到周边的村子、学校进行安全宣传,发放宣传纸,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加强了巡查力度,采取流动和定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24小时不间断进行水面和环库路巡查,及时劝阻入水游泳等行为。
尽管如此,还是无法保证安全无虞。萌山水库水面面积近一万亩,弯弯曲曲的沿湖道路一圈下来有20余公里,对于执法人员来说,实在是防不胜防。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来水库游玩,千万不要下水游泳,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事情不会发生到自己身上,其实,哪一位出事者,会事先想到自己会出事?
图为执法人员向来水库游玩的年轻人进行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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