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向为官不为“动刀子” 问责4大类34项情形

2015-08-02 12:03: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原标题:山东淄博向为官不为“动刀子”

  新华网济南8月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袁军宝)新形势下,如何破解庸政、懒政、为官不为?山东淄博近日出台《淄博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制定追责的具体情形、方式和程序,在破解庸政、懒政方面率先走出一步。

  何谓“为官不为”?淄博市对此进行了明确界定:主要指国家工作人员因履职不当、执行不力、担当不够、作风不严等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行为。

  淄博市纪委书记初炳玉说:“‘不为’不仅包括不作为,还包括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淄博市对“为官不为”列出了4大类34项情形,力求每一项表述具体、明确,有利于提高问责的针对性、准确性。

  例如,在执行不力方面,淄博市列举了10种情形,其中包括对上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致使政令不畅,造成工作被动的;对简政放权的措施不执行、缓执行、执行走样,执行已取消和废止的行政审批等诸多具体行为。

  淄博市对“为官不为”规定了9种问责方式。初炳玉说,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问责方式有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5种。在此基础上,淄博根据工作实际,增加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辞退4种问责方式。

  淄博市还规定,在问责实施中,问责对象属于党员干部的,首先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然后根据具体问题情形使用上述问责方式;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