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9 13:56:00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原标题:俩企业1个月被立案处罚两次
本报8月18日讯(记者 刘晓) 近日,淄博市7月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发布,341家企业中有24家企业氮氧化物(NOx)未达标排放,10家企业烟尘未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方面有1家企业未达标。
据了解,本次通报共发布了341家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其中,有44家企业相关项目未达标。这44家企业当中,占比中最大的是热电厂,其次为造纸厂和石化企业。
“氮氧化物的污染比重相对较大,这对环境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其次就是在火力发电过程中的一些烟尘的排放,也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说。
据悉,中铝山东分公司热电厂、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淄博萱泽崧热电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已被立案处罚,相关部门责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7月份被立案处罚两次;淄川区城南洪顺保温耐火材料厂被淘汰取缔;淄博天禄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和淄川区华达耐火材料厂被责令停产治理;另外,淄博热电集团公司、山东淄博傅山热电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已被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实施处罚;山东万杰高科博山热电厂主要负责人已被约谈,并责令限产,立即整改,进行经济处罚。
其他企业的部分项目除被停产或淘汰之外,有的进行改造升级,有的换用新能源,环保部门对未达标的企业将严格监督和审查。
据了解,氮氧化物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主要危害有:对动物和人体的危害,较易引起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等病变;形成光化学烟雾,这也是能见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导致酸雨酸雾的产生;破坏臭氧层。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