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博山三日内两老人过马路被撞身亡

2014-08-13 10:51: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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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冯艳辉 通讯员刘韶卿)昨天记者从博山交警大队获悉,截至目前,今年该区共有4位60岁以上老人因遭遇车祸不幸遇难,其中8月5日至8日,三天时间内先后两位老人过马路被撞身亡。民警提醒老年人,过马路一定走人行横道,并尽量避开每天早六点至八点,下午六点至八点早晚高峰时段,同时,过马路时最好有人协助。
  三天内两老人先后被撞身亡
  采访中民警告诉记者,第一起事故发生在8月5日11时20分许,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骑自行车横过公路的冯某发生刮擦,致使冯某受伤,经淄博市第一医院抢救无效于8月6日死亡。事故仅过去两天,8月8日11时5分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骑自行车横过公路的钱某相撞,造成钱某受伤,经第一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机动车数量激增,驾驶人素质参差不齐,但这类事故中,老年人安全出行意识弱,自我保护能力差,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据博山区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在60岁以上老年人遭遇车祸死亡案例中,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不按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车等引发悲剧的居多。
  道路设计及视力听力减退是事故主因
  交警部门在分析时发现,造成老年人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当前交通设施规划与建设来看,道路的拓宽、路幅增加,使老年人通过路口的时间加长,有些路面仍存在机非混行状况,缺少中心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等,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随着年龄的增大,老年人横穿道路时比年轻人要慢,易发交通事故;加上动态视力衰退,对来往车辆车距判断不准,加之听力减退、反应迟钝等生理因素,对机动车易产生恐惧感,导致自我保护能力较差,成为老年人交通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
  老年人出行避开早晚6点到8点高峰期
  采访中民警分析说,许多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没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习惯,驾驶电动车时经常发生超速、闯红灯和随意调头等危及交通安全的行为,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交管部门提醒,老年人行动较慢,外出时应优先考虑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避免或减少驾驶非机动车外出,并尽量避开每天早六点至八点,下午六点至八点早晚高峰时段。另外,老年人外出时最好有家人或亲属陪同,单独外出要选择视线较好的道路,尽量靠路边行走,横过公路时要从人行横道线上通过,并在人多时一起横过,以引起驾驶人足够注意,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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