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4 10:49: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我要评论
山东省淄博市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1~5月重点环保工作的进展情况,明确提出对限产后仍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实施以3天为周期的累计处罚。
据了解,淄博市35家热电企业中,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山热电厂、淄博周北热电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治理进展相对缓慢;12家钢铁企业中有5家尚未开展脱硝工程,分别是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山东国力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淄博张钢制铁铸管有限公司、山东耀昌球团有限公司、博山龙友铸造厂;8家焦化企业中有两家未进行提标改造,分别是淄博宏源焦化有限公司、淄博盛翔工贸有限公司;10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中有两家未开展脱硝工程,分别是淄博中昌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华峰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下一步,淄博市环保局将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限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限产后仍不能达标的,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实施以3天为周期的累计处罚;自第二季度开始,对未完成脱硝治理任务的企业,按照产排污系数收取排污费。 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毕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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