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廉并轨"政策或月底出台 租金低于市场租金

2014-07-11 09:33:00    作者:张亚军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租金水平 公廉并轨 低于市场 廉租住房 租赁
[提要]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工作。记者获悉,淄博市“公廉并轨”新政策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计划在7月底出台。

  原标题:淄博“公廉并轨”政策或月底出台 租金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水平

  晨报淄博7月10日讯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工作。记者获悉,淄博市“公廉并轨”新政策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计划在7月底出台。

  “公廉并轨”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合二为一并轨运行,实现统一建设、统一申请、统一轮候配租,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目前的政策,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申请门槛不一,与公租房相比,廉租房更倾向于为更低收入者提供住房保障,而且租金也要便宜很多。

  根据住建部出台的意见,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为方便群众申请,各地要整合原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给予安排。优先满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对城镇住房救助对象,即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依申请应保尽保。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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