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墙凿地九套民宅欲改饭店 住户担心影响安全

2014-07-10 07:45:00    作者:信怀顺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装修 承重墙 住宅 丽景 房屋用途
[提要]7月9日,在张店区丽景翠苑14号楼一间正在施工的房屋内,透过凿穿的地面可以从三楼看到一楼。据了解,这幢居民楼的9套房子被人买下,装修开始后,其他住户才听说这9套房子要改成饭店。

  原标题:砸墙凿地九套民宅要改饭店 住户担心影响安全

  

  7月9日,在张店区丽景翠苑14号楼一间正在施工的房屋内,透过凿穿的地面可以从三楼看到一楼。记者 信怀顺 摄

  

  晨报淄博7月9日讯 一幢居民楼上,9套房子被人买下,装修开始后,其他住户才听说这里要改成饭店。面对拆墙等装修方式,住户对是否影响楼体安全表示了担忧,并质疑对方私自变更房屋用途的行为。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几名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来到了张店区丽景翠苑14号楼。在14号楼北侧紧邻的沿街房,此时房子里面正在进行装修,时不时传来电钻的声音。

  记者来到三楼的房屋里看到,墙壁和地面有施工留下的痕迹。在一间屋子里,地面被砸开一个方形的洞,从上面望下去,可以看到下面一层的地面也同样被砸开。在三楼西侧的房间内,两面墙体被砸开,几根钢筋裸露在外。

  在三楼楼梯东侧的房屋内,一名住户指着墙壁上的痕迹说:“这里本来是两个单元的墙壁,现在都被砸没了。这里的墙壁要是承重墙的话,那就会影响整栋楼的安全。”

  采访中,14号楼的一名住户朱女士告诉记者:“听说这里是要开饭店,有人买下了楼上的9套房屋,砸开了一些墙体,前段时间都是‘哐哐’的砸墙声。”

  对于这种做法,多名住户表示了担忧。一名住户表示:“一是,这样的施工方式,有没有破坏承重墙?如果破坏了承重墙必须恢复原样。二是,居民楼里怎么能够随便开饭店呢?这样的行为,相关部门应该进行查处。”

  在朱女士出具的一份投诉书中,详细介绍了这一情况,并要求相关部门“请到现场查清破坏情况,妥善处理,敦促该业主采取措施恢复原状,消除隐患……”还附着一张“丽景翠苑14号楼住户投诉人签名”,上面有30个签名并按有手印。

  记者询问了两名正在施工的男子,对方表示只是来装修的,其他信息不清楚。

  对此,小区物业的一名负责人表示,装修时是否损坏了承重墙,物业会找相应单位进行鉴定。但对于变更房屋用途的问题,则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关于饭店老板的信息,该负责人称,具体情况不了解。

  记者就此联系了张店区房管局,物管科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问题需要找城管部门。对此,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城管部门有相对集中处罚权,但不包含建筑内装修改造,建议找房管局或住建部门。而张店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这种情况不属于他们管理。

  对此,淄博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张大伟律师表示,业主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对于什么是“利害关系业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定义为,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77条所称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对于此事的处理,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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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改成饭店业主维权胜诉

  据《沈阳晚报》报道,沈阳市大东区天龙家园小区一房主将车库和两个自有住宅的主力承重墙打通,与临街的网点连通变成了饭店向外出租。出租后,饭店的安全隐患,以及噪音、异味等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为此,小区其他业主们开始了艰难且漫长的维权之旅。

  据报道,多年前的一天,居民们发现,在小区的12—13号楼之间有人大规模地搞房屋改造。规模较大的是13号楼3单元一楼的车库和二楼两户民居。

  居民王女士说:“原以为是装修,后来发现是改建饭店。一楼的车库变成了饭店的厨房,二楼两家住户,房子间的承重墙被打通,变成了饭店的包房、卫生间、厨房等。”

  6月下旬记者采访了解到,13号楼的业主们多次找到物业及相关部门,但一直未能解决问题,遂联合起来将饭店的原房主和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要求被告人魏某对相关房屋的承重墙采取加固措施,恢复承重功能,确保达到原设计标准。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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