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首创淄博市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团

2014-04-04 08:40:00    作者:蒋盛楠 王文斌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预防职务犯罪 志愿者 风险防控 博山区 检察机关
[提要]昨天,博山区检察院联合区纪委,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团,组织志愿者深入企业、社区、村居开展警示教育,为预防调查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起预防职务犯罪的新平台。

  原标题:博山:首创淄博市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团

  晨报博山4月2日讯 今天,博山区检察院联合区纪委,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团,组织志愿者深入企业、社区、村居开展警示教育,为预防调查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起预防职务犯罪的新平台。

  为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团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博山区检察院专门就成立预防志愿者服务团向区委汇报,并与区纪委共同制定了《关于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的试行意见》,从组织领导、选聘程序、工作任务、管理制度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预防职务犯罪服务团的志愿者,来自街道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各行各业,他们有支持检察事业的单位职工,也有志愿从事预防工作的群众。经过严格选拔,首批志愿者29名,分别来自全区10个镇办,税务、住建、国土等机关单位以及电力、通信等企业,其中15人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1人具有法学专业学历,形成了由检察机关发起,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预防网络体系。

  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团将组织志愿者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对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由专职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信息,对收集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流转相关部门办理。检察机关作为具体业务指导部门,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反腐倡廉政策、法律法规和预防工作方法的专业培训,提升志愿者开展预防工作能力。针对预防志愿者所在单位不同,工作重点和职能,有区别、分重点地加强指导力度,不断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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