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6 16:33: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11月6日讯(记者 仇晶 通讯员 颜京广)6日上午,淄博市政府召开全市冬季防火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市共有火灾高危单位270家,根据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淄博市将推进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社会化,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与火灾高危单位的经济行为直接挂钩。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淄博市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经过四个月的努力,全市共检查发现2.5万余处火灾隐患,消除了一大批事故威胁。但是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目前,大规模、大空间、大体量、超高层等建筑越来越多,这些建筑功能复杂、致灾因素繁多、人员高度密集,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很难控制,财产损失巨大、人员伤亡惨重、社会影响恶劣。
据统计,目前淄博市类似的火灾高危单位有270家,为确保消防安全,淄博市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和任务,定期调度督导,抓好贯彻落实。督促火灾高危单位按《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业务精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条件,建筑总体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器材、标识等都必须符合甚至超过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同时,要大力提倡使用先进的火灾防控技术,像漏电火灾报警、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城市远程监控系统等等,为火灾防控提供良好的硬件基础,实施更加细致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级政府与部门的消防监管职责。
会上还要求大力开展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发展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修保养、消防安全评估、远程监控等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用专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以及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社会征信体系。要把中介机构的消防安全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诚信状况的重要内容,与火灾高危单位的融资、投资、声誉、形象等直接挂钩,推动单位更加自觉地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