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4 09:23: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9月24日讯 据鲁中晨报消息:记者23日从淄博高新区优化建设环境、促进项目建设动员大会上获悉,淄博高新区出台文件,对积极配合项目建设的村居给予每亩地1万至2万元的奖励。
淄博高新区出台了《关于优化建设环境、促进项目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对强揽建设工程、强行供料的;对给建设项目堵门、堵路、断水、断电,影响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对积极配合项目建设的村居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工业项目以项目为单位,以征地面积为依据,按照1万元/亩的标准进行奖励;商业地产项目以项目为单位,以征地面积为依据,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进行奖励;城建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拨付奖励资金的50%,项目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的奖励资金。
为了确保工作效果,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将负责监督本意见的实施,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33)358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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