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5 15:31: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敲响新春第一槌
大众网济南2月16日讯(记者 边增雨 通讯员 司玮婧)“现在开庭!”2016年2月14日上午9时,清脆的法槌声在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第九审判法庭响起。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涛亲自担任审判长,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敲响了“新年第一槌”。
2011年12月26日,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铁道支行与被告陈某某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被告陈某某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万元,借款期限20年。2015年3月开始,被告未再按合同约定足额还款。此案被告陈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当庭宣判。被告陈某某在还贷期间内,拖延还贷,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判令其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公告费及案件受理费,并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自2015年以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积极推行“行政领导轮案制”及“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将院领导办案推向常态化,让领导主动“回归”法官角色,重回审判一线,取得了明显效果。2015年全年,院领导参审民事案件21件,参审率高达14.2%。通过院领导具体承办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极大地带动了广大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全院的审判工作全面发展。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