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大力度去房产库存 公积金购房拟再放宽

2016-02-06 15:53:00    作者: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我省 公积金中心 购房入户 购房贷款 公积金管理
[提要]2016年伊始,多地打响房地产“去库存”攻坚战。取消省内异地贷款户籍限制,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我省将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通道,提高棚改安置货币化比例,改建安置房为发补偿金,让棚改选购商品房;政府将购买商品房作为公租房。

山东加大力度去房产库存 看看这些新政买房时用得着

  2016年伊始,多地打响房地产“去库存”攻坚战。日前,山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做客《阳光政务热线》时介绍,山东省正在研究制定对城镇首次购买住房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提高公租房租赁补贴比重政策,初步考虑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

  “调控土地供应,少建或不建新房,防止出现新的积压;调整用地性质,将已出让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不再建商品房。”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兴军介绍,我省从源头上严控增量,采取“控源头、扩需求、转用途”以及对首次购买住房农民给予财政补贴等四项举措,努力消减房地产库存。

  农民首次进城购房有望享受财政补贴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为落实中央工作精神,李兴军介绍,山东正在研究制定对城镇首次购买住房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提高公租房租赁补贴比重政策。

  “初步考虑大体有三项:一是除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外,全面实行购房入户,购房农民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权益;二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鼓励农民工缴存和提取使用公积金,提高购房支付能力;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农民购房给予税收补贴和规费减免。”李兴军说。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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