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9 10:21:00 来源: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随着年味儿越来越浓,济南的烟花爆竹销售期也近了。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在烟花爆竹限放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里,今年的2月1日至2月22日也是烟花爆竹零售期。也就是说,自2月1日起,市民就可以在市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上购买到烟花爆竹了。
零售点数量和去年持平
和往年一样,今年春节期间,济南仍会在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1日)至正月十五(2月22日)期间允许市民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春节期间,济南将会有多少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张?记者从安监部门了解到,截至1月28日,全市共发放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1159张、常年零售许可证210张。这也意味着,今年全市将有1300多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张,数量和去年大体持平。
燃放烟花爆竹有讲究
随着春节临近,市安监局近日明确了烟花爆竹的禁销区域。集贸市场、节日售货大棚、展览展销会、山(庙)会、超市、购物广场、各类批发市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不得销售烟花爆竹。此外,国道、省道两侧均不准经营烟花爆竹,禁止走街串巷和室外摆摊经营烟花爆竹。
此外,按照根据《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在限放区内,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但在这段时间里,除了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外,其他时
间在当天23时至次日5时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而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现重污染以上天气,主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而且,市民也不得在医院、老年公寓、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存有机动车的停车场、绿地、车站、商场和民用建筑的屋顶、阳台、窗口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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