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开发商“甩卖”车位 业主:太便宜不敢买

2015-12-12 10:18:00    作者:   来源:济南广播电视台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开发商 甩卖 买房子 预售许可证 小区业主
[提要]日前,济南市天桥区青年居易小区突然贴出一张通知,开发商称要卖车位,可小区业主们却集体反对,说这车位卖的太便宜。相关律师表示,过期的预售许可证不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办理销售许可证,否则业主购买的车位不受法律保护。

  原标题:济南一开发商突然“甩卖”车位 业主称太便宜不敢买

济南一开发商突然“甩卖”车位 业主称太便宜不敢买

  日前,济南市天桥区青年居易小区突然贴出一张通知,开发商称要卖车位,可小区业主们却集体反对,说这车位卖的太便宜。

济南一开发商突然“甩卖”车位 业主称太便宜不敢买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青年居易小区。业主们说,开发商销售车位的通知,是12月6号贴出来的,标价3万7一个起卖。车位的价钱不算贵,可小区业主的异议却不小。

  业主吕女士表示,入住这么久,把原本属于业主们的公共车位反过来进行二次销售,这让大家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业主们说,小区车位一直是按每月180块钱对外租赁。而且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也没提过要卖车位的事。现在不光说卖就卖,价格低的更是让他们觉得不靠谱,怀疑这里面是否有猫腻。

  除了价格低,业主们说,最重要的是开发商卖的车位没有法律上的保证。因为合同上没有产权证明,后来开发商又提供了一个预售许可证,不过早在06年就过期了。业主说,“如果不买车位,明年就不让开车进小区了。可面对这么多的疑问,即便买也不安心。”

  随后,记者和业主们一起,找到了正在销售车位的开发商。可开发商的销售人员面对镜头一走了之,这让广大物业也很无奈。那么,开发商提供的过期预售许可证,能合法销售车位吗?记者也咨询了律师。相关律师表示,过期的预售许可证不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办理销售许可证,否则业主购买的车位不受法律保护。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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