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分级诊疗首批试点名单 2017年按病种付费成"主流"

2015-12-09 08:5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诊疗 按病种付费 付费方式 意见 全科医疗服务
[提要]12月8日,山东省出台《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强化政策导向作用、畅通双向转诊渠道等3个方面提出10项具体推进措施。

  大众网综合消息 12月8日,山东省出台《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强化政策导向作用、畅通双向转诊渠道等3个方面提出10项具体推进措施。根据《意见》,2017年,基本建成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我省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2020年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的目标在于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的难题,实现“小病就医在基层、大病就医不出县”。为此,《意见》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为突破口,运用医疗、医保、医药、价格等手段,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记者了解到,2015年,潍坊、东营、威海市已在全市范围开展试点,此外,还有其他地区的22个县市开展试点,其中包括青岛市的黄岛区和即墨市,试点地区至少30种慢性病、常见病作为突破口推进分级诊疗。到2016年,山东省将扩大分级诊疗开展的区域和病种数,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到2017年,基本建成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 以上;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山东省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三级医院减少普通门诊服务

  在具体运行上,分级诊疗要求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转诊服务;县级综合、中医、妇幼保健机构以常见病、多发病专科诊疗为主,负责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而三级医院以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为主,减少普通门诊和常见病一般诊疗服务。

  分级诊疗的推行需要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提高,因此,《意见》要求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同时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基层医疗机构以全科医师为重点,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医疗服务能力,到2017年,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率不低于30%。

  在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上,根据服务人口、疾病谱、诊疗需求等因素,确定县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县级中医医院加强内、外、儿、针灸、推拿等中医特色专科,通过上述措施,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 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同时,利用信息化手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到2017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和80% 以上的乡镇卫生院。

  明年大医院超三成出院病例按病种付费

  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在强化政策引导上,一是确定分级诊疗病种范围,并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意见》要求各市要在省卫生计生等部门规定的按病种收费病种(含中医优势病种)的基础上,在国家推荐按病种收费目录范围内,确定不少于50种疾病按病种收费。同时,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不低于65%。

  二是发挥医保对医疗行为的调控引导作用。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报销比例原则上相差不低于10%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积极探索建立基于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机制的打包支付模式,促进医疗联合体内部的双向转诊。2016年,力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30% 以上的出院病例实行按病种付费。到2017年,全面实施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的复合付费方式。

  三是在医疗服务价格上,实施差异化方法,提高诊疗、手术、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仪器检查、高值医用耗材、药品等价格。

  附:

  相关阅读: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以提供全科医疗服务为主,当好健康“守门人”;县级综合、中医、妇幼保健机构以常见病、多发病专科诊疗为主,负责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

  三级医院以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为主,逐步减少普通门诊和常见病一般诊疗服务。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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