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居民医保政策调整 门诊统筹取消起付线

2015-10-02 09:02:00    作者: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门诊 起付线 居民医保 参保人 报销
[提要]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10月1日起,对居民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取消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厅通知要求,自2016医疗年度缴费期起,将成年居民二档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40元。

  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10月1日起,对居民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取消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厅通知要求,自2016医疗年度缴费期起,将成年居民二档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40元。

  为降低农村参保居民医疗负担,引导大家“小病在基层,大病按需选医院”,自10月1日起,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发生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由400元降至200元。

  据悉,之前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看病就医时,每次达到起付线才能进行报销,本次调整取消了这一报销门槛,参保人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将不再设起付标准,直接进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50%,一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300元。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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