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8 11:00:00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我要评论
近日,一则山东将降低采暖费征收标准的消息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潍坊市将在8月28日召开调整城区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拟降低居民和非居民用热价格。综合上述两则消息,有市民疑问,“济南的采暖费会不会降低?”8月27日,记者从市供热办了解到,目前全市今年交纳采暖费的时间和标准没有变化。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费用降低的可能性不大。
【网文辟谣】山东将普降采暖费?假的!
近日,微信朋友圈等平台有一则消息流传甚广,称“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鲁09432号)文件,2015-2016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方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10月25号至3月25号!”
业内人士认为,略加分析便知该消息并不可信,“首先,价格调整的文件一般由物价部门下发,并不是省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产品价格调整,企业一般根据物价部门的文件执行。”济南一热企工作人员说。
其次,消息中提到的文件编号格式不对,省政府下发的文件一般以“鲁政发[年份]编号”开头,而上述文件编号只是“长得像”,且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并无相应文件。“根据每个城市的自身情况,采暖费并不统一;同一城市采暖费也分为居民用户和公建用户,不能一概而论。”热企工作人员表示。此外,热企相关人员介绍,根据《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济南市区采暖期起止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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