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6 08:12:00 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 我要评论
山东广播电视台4月15日讯(山东台记者 王厚兵 韩苗苗)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备受关注的国内“专车第一案”今天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
在今天的庭审现场,原告陈超认为,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没有行政执法权,在法律上不具备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资格;在事实认定上,原告认为,仅靠客管中心出具的执法录像,而没有交易记录和票据,不足以成为陈超违法拉客的证据。原告还认为,被告存在执法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诸多情形。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则认为,原告存在事实上的拉客经营行为,而且车辆和驾驶人都没有取得相应的客运资格证,属于违法营运,对原告提出的处罚主体错误,认定事实错误,执法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均予以辩驳,请求法庭维持原行政处罚。
针对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举证、质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在庭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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