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9 08:43:00 来源:生活日报 我要评论
羊圈里的这个彩钢房就是“丧尸冰毒”的制造地。 王乐群 摄
□记者 吴永功
生活日报1月7日讯 在章丘一个村庄附近的一个树林里,藏着一个羊圈,羊圈里又藏着一个冰毒的加工厂。这里加工出来的冰毒是一种新型冰毒,它会令吸食者产生暴力倾向,有磨牙反应以致于想咬人,类似于欧美电影中的僵尸啃人,因此也被称为“丧尸冰毒”。这种冰毒主要运往山西等地销售。三周前,山东济南、河南濮阳两地警方联合收网,将潜伏在羊圈里的这个制毒窝点摧毁,抓获制毒犯罪嫌疑人二虎等7人,缴获新型毒品甲卡西酮17公斤,主要制毒原料溴代苯丙酮30多公斤。
羊圈里暗藏猫腻
2014年11月中旬,济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河南濮阳警方提供的涉毒情报线索:河南警方办案中发现,有一批重要毒品的货源地指向了济南章丘,而且毒品数量巨大。
得到这个线索之后,济南公安的缉毒警察当时便有些纳闷儿:长期以来,济南一直是毒品的输入地,何时成了毒品输出地?随即,民警便根据线索秘密展开了调查。调查最终指向了章丘市水寨镇托寨村的一个羊圈。
这个羊圈位于村头一片树林深处,看起来有些隐秘。羊圈面积大约五六百平方米,四周被玉米秸秆遮挡着,外人很难看到里面的具体细节。民警多次夜间侦查后发现,这个羊圈里除了十几只羊之外,其实还暗藏着一个车间。车间就在新搭建的彩钢板房中,有时候车间在夜晚能传出机器轰鸣的声音,同时散发出十分刺鼻的气味。
在远离市区的偏僻村庄,果然藏着一个制毒加工厂!案情上报后,公安部将其列为“2014—784”号公安部部级毒品目标案件,由山东、河南两地公安机关联合侦办。
毒枭“白日梦”中落网
随后,济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章丘市公安局等迅速开展案件侦控、外围调查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民警掌握了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规律和制毒窝点的情况。2014年12月13日下午,50多名精干警力兵分多路,开始对制毒窝点及涉案嫌疑人展开收网行动。
当天下午4点半,天色开始擦黑,民警密布在章丘远郊这个小村庄外的树林边上,等候时机准备实施抓捕。济南公安禁毒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杨时起准备靠前侦查情况时,恰好遇到羊圈的主人老白返回。看到陌生面孔的老白顿时警觉起来,准备快步返回羊圈通风报信。事不宜迟,民警迅速行动,在羊圈门口将老白一把摁倒,没等反抗便将其关进了附近的车里。
紧接着,抓捕民警快步闯进羊圈,驱散羊群后,迅速打开蓝色彩钢板房的门。就在民警开门的一刹那,只见马仔小军刚刚推开后窗准备逃离,民警一个箭步将小军控制住。另一组民警迅速打开第二个房间的门,发现了躺在被窝中刚刚被惊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二虎。
就在隔壁车间里,全自动的制毒机器正在昼夜不停地运转着,在机器一旁的桌子上,白色的甲卡西酮成品正处于晾干流程。民警告诉记者,为了掩人耳目,二虎等人多是选择在夜间进行制毒活动,白天睡觉休息。在这个藏身羊圈的制毒车间里,民警缴获毒品甲卡西酮17公斤,主要制毒原料溴代苯丙酮30多公斤,其他制毒原料及反应釜、抽滤机等制毒设备一宗,以及三个防毒面具。
警方表示,这起案件是济南近年来所破获的制毒案件中,制毒流程最完整、制毒工艺最复杂,缴获毒品纯度最高、数量最多的一起制毒案件,同时也是一起典型的家族式制贩毒团伙案件。该窝点制造的毒品是新型冰毒甲卡西酮,俗称“丧尸药”、“浴盐”等,一般为粉末状态或与水混合的液体,比冰毒更具兴奋和致幻作用,会导致吸食者出现疯狂行为。
“老专家”来济路上被抓
就在民警进入羊圈实施抓捕之前,另一组民警得到信息,二虎的姐夫阿强,已经驾车从河南台前来到了济南章丘。阿强驾驶的帕萨特高配版是二虎新买的车,用来运输原材料和往外销售毒品。此次阿强驾车急匆匆往济南赶,一方面是因为山西长治的下线急着要货,另一方面是因为二虎在制毒过程中出现了技术问题,身为资深老专家的父亲老虎十分担心,便跟着一起来济南指导制毒。在这辆帕萨特上,除了阿强、老虎之外,还坐着阿强的媳妇,也就是老虎的女儿大凤,以及老虎的孙女。
得到消息后,民警立即决定迎头拦截这辆车。在水寨镇的一条商业街上,民警发现了这辆车的踪迹,于是开始实施拦截。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驾车超车后突然调头,向这辆帕萨特迎头驶来,另外一路民警从后边顶住帕萨特的车尾。就这样,这辆车在马路上被前后两辆车包夹。
然而,任凭民警如何招呼,驾车的阿强就是不肯下车。于是民警果断砸开车门,硬生生将阿强拉出了车外。此时的阿强开始疯狂反扑,与民警展开了搏斗。虽然最终阿强被控制,但是济南公安禁毒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刘召生的多个手指被咬伤。与此同时,车上的制毒“老专家”老虎等人也被警方控制。
注:文中嫌疑人皆为化名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