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5 16:31:00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24日,淄博市出租汽车12341电召平台,一名工作人员正在呼叫出租车司机响应乘客电话召车服务。
12月24日,山东省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前关于滴滴专车欲登陆淄博的报道进行回应并明确表态:任何私家车、社会车辆等非正规出租车辆,通过任何打车软件(包括滴滴专车)从事出租客运均属非法行为,顶风上马将严肃查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淄博成为山东省首个叫停滴滴专车的城市。
12月20日,记者以《滴滴专车要来淄博载客》为题,报道了滴滴打车通过租车公司招募私家车主,以挂靠车辆、派遣司机的方式即将在淄博推出专车服务的消息。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抽调力量对滴滴打车等软件提供的专车服务进行调研,对其可能对客运出租市场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张德刚表示,如果不加制止,任其发展,软件运营商和汽车租赁商往往会不顾行业许可和管理规定,形成未经许可的私家车租车网络体系,这样就会给合法出租车造成重大利益侵害,破坏出租行业发展平衡,带来公共安全隐患。
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淄博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企业必须取得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在运营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后方可准予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客运经营企业也不得实行挂靠经营。未取得许可资质而从事客运出租汽车(含约租车)经营的企业和车辆均属非法经营。所有客运车辆租赁挂靠形式均为违法。“也就是说,任何私家车和社会车辆等非正规出租车辆,通过滴滴专车等打车软件从事出租客运,属于非法客运行为。”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科科长吕茂良说。
据吕茂良介绍,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通知》要求,主管部门对各种信息化租车方式的发展应用是鼓励的。但不论何种方式,必须经由统一监控平台整合使用,所使用车辆必须是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合法营运车辆,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吕茂良表示,对于在淄博顶风上马的违规打车软件专车服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或者汽车租赁经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凡参与非法营运的企业、车辆和个人,将被记入行业诚信管理黑名单,一定期限内不得申请从事出租汽车服务。(成建强 张欣 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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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专车多地被禁
据财新网报道,日前,南京查处了首辆非法营运“滴滴专车”。按照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的解释,江苏省交通厅拟定的对“专车服务”相关问题的解释中表示,私家车、挂靠车不可以加入专车服务,信息平台不得为私家车、挂靠车等非租赁企业所属车辆提供信息服务。
在此之前,上海也曾发布叫停令。按照上海市交通委运管处的说法,所有上路运营车辆的行驶证上,都必须注明为“营运车辆”,否则就是非法运营,即“黑车”。
沈阳市交通局也明确表示,部分客运车辆租赁企业与私家车主借助“滴滴打车”等手机软件平台,在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提供“专车”或“商务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将依法对这一违法现象开展专项整治。本报综合
解读
24日,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明确表态滴滴专车属非法营运,滴滴专车为何被叫停,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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