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8 08:00:00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我要评论
今天(27日)上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媒体座谈会,确定从秋季开学起到明年上半年,在全省开展规范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经营管理行动,规范全省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店、食品摊贩和餐饮店三类经营主体,并制定了5项标准,明年6月底前完成任务。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处调研员周海亮在座谈会表示,今年以来,山东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陈耕同志带领食品流通处、餐饮监管处的同志,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的作法,深入基层、深入校园、深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深入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食品店、食品摊贩和餐饮店是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经营的主体,也是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点。采取“堵”、“禁”、取缔不是治本之策,更重要的是加强规范、管理和引导,促其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因此,这次学校周边规范的主体是食品店、食品摊贩和餐饮店三种经营主体。全省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所有食品经营业户全部纳入规范、监管范围。
周海亮介绍说,这次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规范工作,按照9至10月两个月、11至12月两个月、2015年上半年三个时间段进行。
9月至10月两个月为规范示范阶段。在全面推进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城区所在地分别规范3所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业户,各乡镇分别规范1所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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