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手机丢失向警方报案求助 原是虚惊一场

2015-01-07 13:34:00    作者:陆瑞洋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1月6日11点30分,桓台县公安局索镇派出所110服务台接到索镇某影楼一男子报警,称其放在店内的小米3黑色手机被盗,经民警调查原来是该男子记错了放手机的地方,虚惊一场。

  大众网淄博1月7日讯见习记者 陆瑞洋 通讯员 通讯员 李维良)1月6日11点30分,桓台县公安局索镇派出所110服务台接到索镇某影楼一男子报警,称其放在店内的小米3黑色手机被盗,经民警调查原来是该男子记错了放手机的地方,虚惊一场。

  据了解, 接到该名男子的报案之后,桓台县索镇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赴影楼现场进行调查。经民警询问得知,上午共有四个人到过该男子店里,且他们都是该名男子的朋友,其中有三个是从外地过来谈业务的一直未走,还有一个是当地人,此人到店里转了一圈就走了。民警对现场三位朋友进行了现场分析和缜密调查后,排除了这个三人的嫌疑。为了进一步找出线索,民警决定请该报案人到派出所,就其手机被盗的详细情况作出说明。

  1月6日14点34分,民警详细询问该男子情况并做了笔录后告知其先回去,案件有了进展会及时与其联系。民警送走该男子后,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和询问笔录,梳理案件线索,整理案件侦破思路。过了不一会儿,接到该男子的电话:“你好,我的手机找到了,是我记错了地方,实在对不起,辛苦你们了,谢谢!”

  据该男子介绍,自己当天因业务繁忙手机没电了,就将手机放在了影楼二楼的一个角落的货架下面充电。过了一会,有事须联系朋友的时候,一摸衣兜手机不见了,便急忙找别人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号,发现无法接通,以为被盗了,情急之下拨打110报了警。“真是虚惊一场,给派出所的民警添麻烦了。”该名男子事后抱歉地说。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