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阻止国家电网施工 民警及时调解

2015-01-06 15:35:00    作者:刘颖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1月5日,桓台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称有人在田间地头闹事,希望民警尽快解决。

  大众网淄博1月6日讯(记者 刘颖 通讯员 王正刚 杨黎)1月5日,桓台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称有人在田间地头闹事,希望民警尽快解决。

  民警到达指定地点时,发现报警人已经离开,只看到一男子与施工工人进行争执,不让施工人在自家地里进行电网的安装,害怕他们将自己的田地破坏。民警了解情况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给村民讲解相关规定,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条提到“阻碍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致使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不能正常进行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也提到,“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在了解到这些后,该男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自私的,幸好自己还没有造成较大的危害。最终,在民警的劝说下,该男子不再进行扯皮闹事,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便离开了现场。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