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工地须设民工工资“清欠责任牌”
晚报讯 (记者 董振霞 通讯员 史琨)淄博市所有建筑工地上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责任信息牌。昨天市建筑管理处下发《关于设立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责任信息牌的通知》,要求从现在起15日内,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责任信息牌,信息牌所显示信息包括清欠责任人及清欠责任单位,信息必须保证清晰、准确,不得缺项漏项,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在2日内更正。
采访中市建筑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落实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他们决定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责任信息牌。信息牌由各施工企业自行制作、设立,但须统一格式、内容,需填充内容可用胶贴字,具体内容包括建设各方主体清欠责任单位(包括总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合同的劳务分包企业)及责任人信息;建设各方主体清欠责任。信息牌必须设立在务工人员进出作业区或工地进出口醒目位置,所显示信息必须保证清晰、准确,不得缺项漏项。凡未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责任信息牌或信息不准确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记入企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