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公布"群殴侯聚森案"处理结果 6人被行政拘留

2015-07-26 08:1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文登 群殴 理论 处以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提要]记者获悉,7月24日,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发布“群殴侯聚森案”处理结果,侯聚森和一名同学以及其他四名涉案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至十五日不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对涉案双方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陈某某、梁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对侯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记者获悉,7月24日,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发布“群殴侯聚森案”处理结果,侯聚森和一名同学以及其他四名涉案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至十五日不等。其中,侯聚森和另外两人因年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行政拘留不执行。

  7月22日13时30分,威海市文登区师范学校门口发生一起治安案件,青年侯聚森被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打伤。经警方连夜工作,该案三名涉案人员于7月23日凌晨分别在青岛、大连被查获,另一名涉案人员梁某某于23日17时40分在烟台开往贵阳的K1204次列车上被查获。

  据文登警方称,2013年以来,侯某某与梁某某、陈某某等人经常在网上发表不同言论,进而形成纷争、谩骂,并经常在网上互称要和对方见面“理论”。案发前,梁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张某某等4人来到文登,梁某某同时准备了甩棍等作案工具。案发当日上午,陈某某数次通过QQ约侯某某见面“理论”,侯某某均作出见面“理论”的回应;13时40分许,侯某某同孙某(男,20岁,系侯某某同学)等人员从文登师范学校校内走到校门口,侯某某先与陈某某互殴,后梁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孙某等参与斗殴,致侯某某、张某某轻微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对涉案双方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陈某某、梁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对侯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其中,梁某某、侯某某、张某某因年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行政拘留不执行。(王景成)

  文登群殴侯聚森案又一涉案人员被查获

  大众网记者刚刚获悉,文登“7.22”治安案件涉案人员梁某某,于23日17时40分在烟台开往贵阳的K1204次列车上被查获。至此,四名涉案人员已经全部被查获。

  文登群殴侯聚森案四名涉案人员三人已被查获

  大众网记者获悉,经警方连夜工作,威海文登“7.22”治安案件取得重大进展,确定四名涉案人员,其中三人已于7月23日凌晨分别在青岛、大连被查获,另一名涉案人员正在查缉中。案件具体情况,警方将根据审查结果及时公布。

  网传威海一青年疑因爱国言论被不明人员打伤 警方已立案

  7月22日下午,威海文登青年侯聚森被多名不明身份人士打伤。侯聚森经常在网上发表一些爱国言论,此次被打疑因网上意见不合者所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正全力对案件进行调查、侦破。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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