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

2016-03-19 16:4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苏政,男,198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先后被表彰为全市优秀检察官、市检察院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库成员、全市检察机关专门人才、全市优秀公诉人、被淄博市公安局聘为法律专家团专家成员。市直机关工委推荐。

  青春检察官、公诉排头兵

  ——苏政同志事迹材料

  苏政,男,汉族,1982年6月生,淄博市淄川区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院团支部书记,共青团淄博市第十四届代表、市青联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

  他始终满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对事业的无限热爱,担负着法律赋予的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公诉职能,把一名名作恶多端、令社会深恶痛绝的犯罪份子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惩罚,维护着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他作为一名检察系统的团干部,满怀对共青团事业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工作热忱,用满腔热血谱写着青春检察官的现在和未来。他就是苏政。

  一、惩恶扬善,严惩严重暴力犯罪

  2010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房某某为报复社会携带砍刀至博山区某幼儿园朝师生猛砍数刀,致三名幼儿死亡,两名教师重伤,五名师生轻伤。案件轰动一时。面对血腥而恐怖的案发现场,人们呼唤并期待着法律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根据省市领导准确快速严惩的工作要求,他作为公诉人提前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连夜翻阅卷宗材料、制作法律文书,仅用一天就将案件起诉至法院。开庭审理时,他有理有据的指控被告人所犯罪行,发表了“不严惩不足以为死伤者讨回公道,不严惩不足以抚慰被害人的亲属,不严惩不足以平息民愤、伸张正义,不严惩不足以彰显法律的威严”的公诉意见。庭审结束后,多位被害人亲属痛哭流涕,跪地不起,说他为他们伸张了正义,讨回了公道。案发23天后,被告人被核准执行死刑。他通过节省诉讼时间,最快速的抚慰了被害人亲属所受的伤害;他通过强力指控犯罪,最大限度的修复着被罪行所破坏的良好的社会秩序。

  他从事检察工作十年来,始终做到严谨认真、态度审慎,依法将百余名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分子提起公诉,接受着法律的惩罚。他依法审查了临淄区王某某至五死两伤特大杀人案、周村区苏某某二兄弟至五死一伤特大灭门案等我市社会反相强烈的大案要案,圆满完成了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稳、准、狠的打击犯罪,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的同时,有利的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着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二、打黑除恶,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组织

  2013年,我市公安机关依法打掉了长期非法垄断沂源县樱桃市场的以王某某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抓获涉案成员40余人。该案涉及人员众多、涉案罪名交织、社会关注度高。作为公诉排头兵,他义无反顾的接手了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他审阅卷宗材料70余册8000余页,逐人逐案分析梳理了构成犯罪的25人参与的40余笔犯罪事实,制作审查报告300余页20000余字,后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庭审共历时3天,累计30余小时,他面对25名被告人的狡辩和10余名律师的辩护,思路清晰的围绕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进行了详尽阐述,法庭辩论有理有节,使得各被告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不得不认罪,体现了一名优秀公诉人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驾驭庭审能力。一名被告人在庭审后改变了庭上百般抵赖的嚣张气焰并佩服的对他说:“我服气了,等我刑满释放,我拜您为师学习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最终,法院采纳了起诉书的全部事实和罪名。案件审结后,时任市委政法委尚龙江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很好。有一起打一起,绝不能养痈为患。”

  近年来,他先后办理了临淄区肖某等17人盘踞十化建为非作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钱某某等15人非法垄断朱台镇砂石料供应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桓台县毕某某等人流窜作案170余起盗窃变压器铜芯特大破坏电力设备案等一大批在一定区域、一定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的大要案,肃清毒瘤,保一方平安,被当地百姓们拍手称赞,为民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从事公诉工作以来,他十余次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说他是人民的好检察官。他说,这是他应该做的,因为他是一名公诉人,因为公诉人,代表国家。

  三、总结经验、提供参考,一如既往、锐意进取

  他善于分析研判,通过办理我市各类刑事案件,总结发现社会隐蔽层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找寻刑事犯罪的起因发展,提供延伸预防犯罪的监督触角。他针对我市命案和涉毒案件的持续上升,通过调查研究形成了《全市命案成因分析》、《关于全市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等类案分析,提出了打击防范的中肯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决策层面提供了意见参考。时任市委周清利书记、市人大常委会王顶岐第一副主任、市委周连华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尚龙江书记等市领导纷纷予以批示肯定,相关单位吸收报告中的举措建议,防范并持续重拳打击着关联犯罪活动。在暴力恐怖、黄赌毒、盗抢骗等刑事案件尚未被完全遏制的今天,他努力的履行着惩防并举的工作职责,为社会风清气正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代表国家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这种力量在促使他不断的成长和进步。近年来,他先后被表彰为全市优秀检察官、市检察院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库成员、全市检察机关专门人才、全市优秀公诉人、被淄博市公安局聘为法律专家团专家成员。这些荣誉的取得,也在鞭策他一如既往的开拓和持续不断的进取。

  四、检察团干,为淄博共青团事业增砖添瓦

  我们是五月的花海,用青春拥抱时代……自2012年兼任院团支部书记以来,他身先士卒、锐意进取,带领青年检察官们开创了淄博检察共青团事业绚丽多彩的新篇章。他热衷公益,组织干警参加“绿丝带”义务植树造林活动、“保护水资源”志愿服务活动,捡拾文昌湖河岸污染物,清理垃圾,为打造生态淄博贡献着力量;他热爱团结,组织青年干警进行拓展训练,增强干警间的凝聚力,承办检察机关趣味运动会,活跃机关活泼向上的良好氛围;他扶老爱幼,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老年人捐赠物品,为小学生送去书籍和节日祝福;他宣传法治,组织干警多次入社区、入街道、入学校开展法律宣教活动,倡导公众知法守法,咨询解答群众热点法律问题;他成立青年突击队,率领青年干警完成办公大楼整体搬迁工作,并将这一壮举载入了淄博检察的历史史册;他全力配合上级团组织工作,做好党员推优、推荐青年文明号、团费收缴、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他在以他的方式,履行着淄博团干部的神圣职责。

  近年来,他引领的市检察院共青团工作得到了团市委、市直机关团工委的高度认可,院团支部被团市委表彰为“淄博市五四红旗团支部”;院一个部门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三个部门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团支部四名同志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本人也被团市委表彰为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优秀个人、淄博市青年岗位能手;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表彰为淄博市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他说,这些荣誉的取得,是院团支部一班人努力的结果,而他,为成为这个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集体的一员而感到骄傲。

  接下来,他的脚步不会停歇,他会继续以斗志昂扬、锐意进取的干劲,不遗余力的持续发挥自己的正能量。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盈盈

更多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