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等七市联动执法 将共防共治边界环境污染

2014-05-23 09:48:00    作者:马斌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边界 协议 环境执法 环境信访 联动工作
[提要]昨天上午,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七市环保局负责人,在省环保厅共同签订《省会城市群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为各市在边界地区实施区域联合执法和协商解决环境问题搭建了更为直接和广阔的平台。

  原标题:淄博等七市联动执法 将共防共治边界环境污染

  晨报淄博5月22日讯 我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再出新举措,7市签省会城市群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今天上午,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七市环保局负责人,在省环保厅共同签订《省会城市群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各市在边界地区实施区域联合执法和协商解决环境问题搭建了更为直接和广阔的平台。

  《协议》以“联合治污、团结治污”为原则,主要包括共防共治、属地管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监测、部门协调和案件移交、加强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具体内容,旨在深化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交流合作,构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妥善解决边界环境污染纠纷。

  其中,各签订单位应加强团结协作,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共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各地要成立行政边界地区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联席会议、案件移交等形式建立边界地区环境执法信息交流平台,对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追踪溯源和交叉互查,协同做好边界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处置,并建立健全边界地区环境监测网络。

  《协议》还规定,按照“早发现、抓苗头、细排查、严整改、堵源头”的要求,各地市要加强本辖区的环境监管,定期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排查,认真抓好环境信访舆情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发现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必要时果断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对土小企业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受污染的区域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消除或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危害。

  记者 马斌 通讯员 贾继元 报道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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