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交通局定性滴滴专车为违法

2015-01-27 13:3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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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淄博12月24日讯(记者 臧振) 针对滴滴专车业务即将进入淄博市场,24日10点,淄博市交通运输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此首次表态并定性:任何私家车、社会车辆等非正规出租车辆,使用打车软件载客从事出租客运、均属非法行为,如有发现将严肃查处。

  “只要你是B级车及同等级别或B级以上车型即可,全程软件派单,订单无限,日赚千元,工资周结,免费提供专业培训,上岗不收取任何费用。”近日,淄博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发布了这样一则加盟车辆招聘信息,该公司称,公司主要与滴滴公司合作,滴滴专车业务将于2015年1月1日前后在淄博启动。

  该公司一负责招聘加盟车辆的经理称,他们的招聘对象主要是私家车主,如想加盟,需签订车辆挂靠协议,将私家车挂靠在他们公司才能从事滴滴专车业务。

    对此,淄博市交通运输部门进行了查证。新闻通气会上,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近期,淄博出现了软件租车运营商开展专车租赁服务的宣传信息,“如果任其发展,软件运营商和汽车租赁商往往会不顾行业许可、管理规定,链接形成未经许可准入的私家车租车网络体系,对合法出租车造成重大利益侵害,破坏出租行业发展平衡,带来公共安全隐患,诱发行业不稳定事件。”

  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而从事客运出租汽车(含约租车)经营的企业属非法经营,未配发道路运输证运营的客运出租车辆(包括社会车辆和私家车辆)均属非法运营。

  “也就是说,任何私家车和社会车辆等非正规出租车辆,通过滴滴专车等打车软件从事出租客运,属于非法客运行为。”

  淄博市交通运输部门还表示,信息化租车和预约租车服务,是出租行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必须在合法范围内进行统一监督、统一调度,避免造成社会侵害。“行业管理部门将研究探讨建立正规合法的预约车队,提供正规预约车服务,以满足部分约租车市民需求。我市有关部门筹划建立了‘12341’电话召车和预约租车服务系统,正在积极协调滴滴打车、快的打车等软件服务商,进行系统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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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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